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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北中医学院与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411-1 生成日期: 2003-05-11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3〕147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湖北中医学院、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北中医学院与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的通知

教发函〔2003〕14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组建湖北医药大学申报材料的函》(鄂政函〔2002〕135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湖北中医学院、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后校名问题的报告》(鄂教育文〔2003〕63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湖北中医学院与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合并后的新校名仍为湖北中医学院,撤消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校合并后,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

    二、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新校区建设,尽快实现两校的实质性合并,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融合,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湖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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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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