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红”“黄”牌成人高校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5-0453-1 | 生成日期: | 2005-07-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 〔2005〕21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暂停(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的成人高校名单 |
教发 〔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根据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现将已确定的2005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消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其办学条件日趋紧张。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基本的办学质量。
附件:1. 2005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12所)
2.2005年“黄”牌成人高校名单(7所)
3.2005年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名单(10所)
教育部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2005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12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 |
北京市 |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 |
天津市 |
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 |
辽宁省 |
吉林市职工大学 |
吉林省 |
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 |
黑龙江省 |
鸡西煤炭职工医学院 |
黑龙江省 |
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 |
上海市 |
福建职工大学 |
福建省 |
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 |
福建省 |
昌河职工工学院 |
江西省 |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
广东省 |
注:其中“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5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红”牌学校。
附件2:
2005年“黄”牌成人高校名单(7所)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大学 |
吉林省 |
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 |
山西省 |
南京联合职工大学 |
江苏省 |
南京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 |
江苏省 |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 |
江西省 |
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
河南省 |
四川省化工职工大学 |
四川省 |
注:其中“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两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两年被确定为“黄”牌学校。
附件3:
2005年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名单(10所)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
北京市 |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 |
北京市 |
通化市职工大学 |
吉林省 |
通化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
吉林省 |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
上海市 |
上海市卢湾区业余大学 |
上海市 |
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业余大学 |
浙江省 |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河南省 |
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 |
湖南省 |
成都电子职工大学 |
四川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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