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石油学院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3-0410-1 | 生成日期: | 2014-05-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3〕15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西安石油学院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 |
教发函〔2003〕15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石油学院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的函》(陕政函〔2002〕11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安石油学院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撤销西安石油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石油大学由你省直接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更名后,应继续保持石油工程高等教育的特色,同时应切实加强理、商、人文科学三个主干学科的建设;尽快落实新校区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以缓解老校区办学紧张的状况。
五、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学校发展规划,今后5年内共为该校投入建设资金3亿元,其中省政府投入1亿元、通过社会筹措1.4亿元、通过与三大国家石油集团公司共建筹措4000万元(每年800万元)、学校自筹8000万元。请确保这些资金的落实。
望你省加强对西安石油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陕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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