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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授予长安大学结构工程等6个学科教授评审权、数学等4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04-10-2005-0430-1 生成日期: 2005-08-25 发文机构: 教育部人事司
发文字号: 教职改办〔2005〕7号 信息类别: 干部人事人才
内容概述: 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

关于同意授予长安大学结构工程等6个学科教授评审权、
数学等4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5〕7号

长安大学:

  你校《关于申报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报告》(长大人〔2005〕1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授予你校结构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等6个学科教授评审权,数学、建筑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等4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请你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学科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专此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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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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