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授予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部分学科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权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4-10-2006-0637-1 | 生成日期: | 2006-11-23 | 发文机构: | 人事司 |
发文字号: | 教职改办〔2006〕7号 | 信息类别: | 干部人事人才 | ||
内容概述: | 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 |
教职改办〔2006〕7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等4所高校相关学科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请示》(浙教高科〔2006〕1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生物学、物理学、土木工程、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等5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同意授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英语语言文学等3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同意授予杭州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音乐学等2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请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学科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专此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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