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4-10-2010-0155-1 | 生成日期: | 2010-05-1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人厅〔2010〕6号 | 信息类别: | 干部人事人才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
教人厅〔2010〕6号
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经报部领导批准,现将《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搞好分工和工作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教育部人才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参与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 加强对教育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订教育部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并抓好督促落实。(人事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司局)
2. 召开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教育人才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人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人事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 编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全面总结各级各类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出未来10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人事司、规划司、财务司、师范司、职成司、高教司、直属司)
4. 研究制定加强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配合中央组织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人事司、政法司、高教司、科技司、社科司、国际司)
5. 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宣传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成效,重点做好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办公厅、人事司)
二、 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6. 启动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研究制订“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在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人事司、师范司、职成司、高教司、财务司、直属司)
7. 部署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重点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参与“创新2020”人才推进计划实施工作。(人事司、科技司、社科司)
8.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制订印发进一步加强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平台人选评选推荐工作。依托高等学校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重要作用。(人事司、财务司、社科司、科技司、国际司、研究生司、留学基金委、留学服务中心)
9. 组织高校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利用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使高等学校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更好地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增强爱国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人事司)
10. 充分利用海外优质教育科技资源,加大开放式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进一步选派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到海外高水平大学、重点科研机构研修学习。(国际司、留学基金委、直属司、人事司)
11. 贯彻落实《2010-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中宣发〔2009〕32号),建立和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特别是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社科司、人事司、财务司)
12. 认真做好中央联系专家的联系服务工作。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做好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的中央联系专家人选推荐、信息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人事司)
三、 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3. 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深入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研究制定免费师范生就业和攻读教育硕士等相关配套政策,做好2011届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作。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启动实施教育部《2010-2012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研究制订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和资格准任条件。(师范司、人事司)
14. 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培训教师体系,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政策与制度,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力度。(职成司、高教司、人事司)
15. 切实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研究制订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宏观指导。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推进高校中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按照中组部要求,做好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有关工作。(人事司、高教司)
四、 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6. 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着力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指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高等学校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人事司、财务司)
17.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向国务院汇报,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提高招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把新聘教师质量。积极完善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加强直属高校职员管理的有关办法。加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制订新一轮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事司)
五、 认真做好中央人才政策文件有关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
18.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参与实施“华夏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研究建立高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探索改革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改革职业教育模式。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推动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高教司、研究生司、学生司、职成司、财务司)
19.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切实抓好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完善科研助理制度,深入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学生司)
20.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抓紧修订完善职业教育专业管理办法及专业目录,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强实习实训全过程管理,推行中职学生实习责任险。研究落实在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和高职示范校建设,新增300个重点建设实训基地。(高教司、职成司、财务司、规划司)
21.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大力开展和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90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办好涉农专业。研究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职成司、高教司、学生司)
22. 支持区域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中央关于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西部地区人才、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办公厅下发的有关文件任务分工方案落实)
六、 加强对教育人才工作的领导
23. 健全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完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人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人才工作合力。(人事司)
24. 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选好配强人才工作力量。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人才工作干部能力和水平。(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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