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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规费减免优惠政策
信息索引: 360A05-11-2004-0363-1 生成日期: 2004-07-15 发文机构: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04年第10期 信息类别: 财务与审计
内容概述: 湘西州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免、减免规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规费减免优惠政策

2004年第10期

  编者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程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建设成本,湘西州委、州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32项优惠政策,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免、减免23项规费,并严禁收取8项没有收费依据的费用。这些举措对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制定的《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当前,西部各地应学习湘西州的经验,努力强化政府行为,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施中,在制度与机制、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抓出成效。

  现将湘西州的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湘西州在制定工程优惠政策时坚持了以下原则:凡涉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事均优先办理;凡涉及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凡涉及事业性、服务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只能按成本收取。

  湘西州所制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1项优先,11项全免,12项减免和8项严禁。1项优先是指学校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土地使用手续实行随到随办,优先于任何其他部门。11项全免是指:国土部门免收地质勘探评估费;规划部门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测绘费、白蚁防治费等费用;建设管理部门免收建设单位的工程交易费、散装水泥限袋费、工程定额测编费;环保部门免收建筑排污费;工商部门免收合同管理费;气象部门免收防雷设计审查费;文化部门免收文物地质勘探费用。12项减免项目是:国土部门征地测量费按不高于0`.1元/平方米收取,用地管理费按不高于总造价的1.5%收取;建设管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总造价的1.5‰收取,劳保统筹金按总造价的1%收取,混泥土回弹、超声波检测、图纸审查费用减半收取,桩基检测费按200元/根收取,地耐力检测费按100元/栋房屋收取;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费按最高不超过总造价的1‰收取;气象部门防雷施工监督费减半收取;地质勘探单位收取的地质勘察费,一个探孔不超过400元;设计部门在总造价的1%以内收取设计费。8项严禁是指:严禁收取消防审批费、放线费、验线费、规划费等已明令取消的费用,严禁收取工程归档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文件打印费、渣土处理费等没有收费依据的费用。

  为保证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湘西州政府将以上32个项目逐项落实到国土、规划等9部门,对于只能按成本收取费用的项目逐一制定了收费标准。同时,州、县两级均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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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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