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国家三部委审定下达2005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 | ||||
信息索引: | 360A05-11-2005-0366-1 | 生成日期: | 2005-07-01 | 发文机构: |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2005年第5期 | 信息类别: | 财务与审计 | ||
内容概述: | 2005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概况 |
2005年第5期
按照陈至立国务委员的指示,为确保2005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在6月底以前下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两基”攻坚办自5月上旬起,集中精力对中西部23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下同)2005年“寄宿制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方案进行了审核。日前,三部委已正式批复23个省的2005年年度建设方案,中央专项资金也将于近日下达到各省。
据最后审定的结果,2005年“寄宿制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共2529个,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0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6亿元,省以下配套资金1.1亿元,规划建设校舍面积465.3万平方米,可解决59.8万新增学生和67.6万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学校1556个;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3亿元,省以下配套资金0.4亿元;规划建设校舍面积229.4万平方米;可解决30.4万新增学生和33.9万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国债投资项目学校973个;安排国债资金15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3亿元,省以下配套资金0.7亿元;规划建设校舍面积235.9万平方米;可解决29.4万新增学生和33.7万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连同去年已批复的项目,2004、2005年累计批复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学校4893所;工程总投资63.3亿元,其中,中央专款60亿元;建设校舍面积近930万平方米;可解决近120万名新增学生和135万名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全部项目建成后,项目学校数可完成四年规划的63.3%,工程投资可完成四年规划的66.3%,校舍建设面积完成四年规划的67.4%,可以解决72.3%的预计新增学生和66%的预计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三部委和国家“两基”攻坚办在审核各地规划时,主要依据了以下原则:一是纳入2005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学校,必须是批准的“寄宿制工程”总体规划中的学校;二是各省2005年“寄宿制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建议方案,要与本省“两基”攻坚规划的实施进度相衔接,优先安排计划在2005、2006年实现“两基”县的项目学校;三是所选择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已按照布局调整要求决定保留的学校,学校及其建设项目应当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四是项目建议方案必须经各省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及“两基”攻坚办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些省份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项目建议方案;一些地方的年度方案对原报四年规划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个别地方因为特殊原因还要调整总体规划;个别省相关部门的协调需进一步畅通等。对这些问题,三部委和国家“两基”攻坚办均与各地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并提出了改进要求,最后都已妥善解决。
在三部委和国家“两基”攻坚办提出相关改进要求后,各地均表示,在今后编报年度建设方案时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表示今年将认真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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