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填报《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5-11-2006-0055-1 生成日期: 2006-02-27 发文机构: 教育部财务司
发文字号: 教财司函〔2006〕30号 信息类别: 财务与审计
内容概述: 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基本情况、收益及分配情况、资助困难学生及补助教育经费情况

关于填报《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财司函〔200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周济部长在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司对《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综合统计报表》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综合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后的《综合统计报表》名称为《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由《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基本情况表》、《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收益分配表》、《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资助困难学生及补助教育经费情况表》、《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基本情况表》组成。

  二、本套报表的统计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以及高等学校附设的中专校)、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盲、聋、智障学校)及各级校办产业管理部门所办企业。

  三、本套报表统计软件及操作说明的下载网址为www.cee.edu.cn。报表下载、填报及汇总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教育部信息中心数据处联系(联系人  王卉   电话 66097092)。

  四、请各单位务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加盖公章)报送我司国资与企业处(联系人 迟玉收   电话 66097605),同时将汇总数据由省级教育财务部门通过“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正式报送网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62334008)。

  附件:《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

  开展勤工俭学学校数(1栏):指年末全国中、初等学校兴办农业(含农、林、牧、渔等)、工业、第三产业及开展其它勤工俭学活动的学校数。本指标统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学校数量,如一所学校开办多个勤工俭学基地或多个企业,按一所学校计,多所学校联办的按联办的学校数量计。

  农村学校数(2栏):指县镇以下和城市远郊区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学校数(学校按所在地分类,可分为城市、县镇、农村。城市包括市区和市的近郊区;县镇包括县及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农村包括县镇以下和城市远郊区)。

  1栏>2栏

  勤工俭学基地数(3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建有勤工俭学基地总个数。包括农、林、牧、渔业基地(无规模限制)以及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无行业限制)。

  农林牧渔基地数(4栏):指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牧场、饲养场、种植养殖场(园)等个数。

  农林牧渔基地面积(5栏):指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饲养场、种植养殖场(园)等的总面积(含租用)。

  工业企业(6栏):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校办工业企业的单位数。

  第三产业(7栏):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商业、服务业、饮食业、修理业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单位数。

  其他(8栏):指第(6栏)、(7栏)未包含的企业及基地数。

  接纳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数(9栏):指接纳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的厂(场)、店、基地总数。

  接纳学生劳动实践的人次(10栏):指第9栏所定义的基地实际接纳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的总人次。

  勤工俭学从业人员总数(11栏):指从事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的人员总数。

  教职工人数(12栏):指从事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属于教职工编制的人员数。

  11栏>12栏

  资产(13栏):根据年末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栏填列。

  负债(14栏):根据年末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栏填列。

  所有者权益(15栏):根据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栏填列。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实收资本(16栏):指年末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总额,根据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填列。

  13栏=14栏+15栏

  15栏>16栏 

  二、《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收益及分配表》指标解释

  销售收入及营业额(1栏):指农业、工业产品当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和第三产业实现的营业额以及其它勤工俭学收入。

  1栏=2栏+3栏+4栏+5栏

  农业产品销售收入( 2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农业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所获得的总收入。

  工业产品销售收入(3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工业产品所获得的总收入。

  第三产业营业额(4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第三产业各项活动的营业总收入。

  其他收入(5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当年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等(2栏、3栏、4栏未包括的)勤工俭学所有收入。

  利润(收益)总额(6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取得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利润(收益)以及其他勤工俭学利润(收益)之和。

  6栏=7栏+8栏+9栏+10栏

  农业利润(收益)(7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农业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所获得的利润(收益)总额。

  工业利润(收益)(8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工业产品所获得的利润(收益)总额。

  第三产业利润(收益)(9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第三产业各项活动的营业利润(收益)总额。

  其他收益(10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当年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等(7栏、8栏、9栏未包括的)勤工俭学所有收入。

  缴纳税金(11栏):指当年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总额。

  11栏=12栏+13栏+14栏+15栏

  增值税(12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营业税(13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所得税(14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其它税费(15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净利润(净收益)分配(16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所得利润(收益)缴纳所得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收益)总额。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7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收益)。

  学校应分利润(收益)(18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应向学校分配的利润(收益)。

  未分配利润(收益)(19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收益)的数额。

  16栏=6栏-14栏

  16栏≥17栏+19栏

  三、《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资助困难学生及补助教育经费情况表》指标解释

  本年补助教育经费实际支出总计(1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的实际支出总额。

  1栏=2栏+3栏+7栏+11栏

  用于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支出(2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投资建设劳动实践基地的支出。

  资助困难学生(3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等补助的支出。

  3栏=4栏+5栏

  减免学杂费(4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金额。

  生活补助(5栏):指用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伙食费、医药费、服装费等金额(按学校支出和勤工俭学直接支出分别填列)。

  人数(6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

  改善办学条件(7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包括:修建教学用房支出,购置课桌椅、图书资料、教学设备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7栏=8栏+9栏+10栏

  修建教学用房(8栏):指当年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新建、改建、修建、扩建教学用房的实际支出。

  购置教学设备(9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购置各种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支出。

  其他公用经费(10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8栏、9栏未包括的)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公用经费支出。

  师生集体福利(11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师生员工集体福利的支出。

  11栏=12栏+13栏

  教师(12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教师集体福利的支出。

  学生(13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学生集体福利的支出。

  四、《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

  勤工俭学基地个数(1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当年开展勤工俭学基地的总数。包括农、林、牧、渔业基地数和农村学校校办企业数。

  勤工俭学基地面积(2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当年拥有的农场、林场、牧场、饲养场、种植养殖场(园)等总面积。

  勤工俭学基地总收入(3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从事农业(包括农、林、牧、渔)工业、服务业等收入总额。

  纯收益(4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总收入扣减成本后的收益。

  3栏≥4栏

  资助困难学生(5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等的支出总额。

  5栏=6栏+7栏

  减免学杂费(6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金额。

  生活补助(7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医药费、服装费等金额。

  人数(8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资助困难学生人数。

  改善办学条件(9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包括:修建教学用房支出,购置课桌椅、图书资料、教学设备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9栏=10栏+11栏+12栏

  修建教学用房(10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新建、改建、修建、扩建教学用房的实际支出。

  购置教学设备(11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购置各种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支出。

  其他公用经费(12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用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10栏、11栏未包括的)用于公用经费的支出。

  师生集体福利(13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师生员工集体福利的支出。

  13栏=14栏+15栏

  教师(14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当年补助教师福利的支出(包括修建教职工宿舍、发放教师各种补贴等)。

  学生(15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用勤工俭学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学生集体福利的支出。

  寄宿制学校基地数(16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中寄宿制学校建有的勤工俭学基地个数。

  16栏=17栏+18栏

  蔬菜副食品基本自给数(17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中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基地提供的蔬菜副食品满足本校食堂60%以上。

  蔬菜副食品部分自给数(18栏):指全国农村中、初等学校中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基地提供的蔬菜副食品满足本校食堂60%以下。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