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截止2006年6月底各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通报 | ||||
信息索引: | 360A05-11-2006-0374-1 | 生成日期: | 2006-07-26 | 发文机构: |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2006年第11期 | 信息类别: | 财务与审计 | ||
内容概述: | 截止2006年6月底各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
2006年第11期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国家“两基”攻坚办对中、西部22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截至2006年6月底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通报如下:
一、截止2006年6月底的进展情况
(一)三年的9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到省,大部分到县。2004、2005、2006年的中央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国债资金)到省比例为100%,到县比例为82.9%。其中:
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河北、吉林、黑龙江8省全部到县;
宁夏、兵团、陕西、内蒙古、海南、山西6省80%以上,不足100%;
新疆、贵州、青海、甘肃、湖北、安徽、江西7省60%以上,不足80%;
湖南、河南2省在50%以下(含50%)。
据了解,中央专项资金未到县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省份预留10%的中央专项资金用于统一招标采购仪器设备,如贵州、宁夏等;二是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份按工程进度对项目县拨款,县里工程进度较慢时,资金便暂时滞留在省一级。
(二)除部分省份一些2006年批复项目未开工外,其余项目全部开工。截至2006年6月底,中央批复的7651所项目学校,开工6738所,占批复数的88.1%;中央批复的1381.1万平方米建设面积,开工1259.1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91.2%。其中:
内蒙古、新疆、重庆、广西、四川、西藏、青海、宁夏、兵团、吉林、湖南、黑龙江、湖北13省开工面积占批复面积100%;
陕西、河南2省90%以上,不足100%;
贵州、甘肃、河北、江西、山西5省70%以上,不足90%;
云南(67.9%)、安徽(67%)、海南(64.8%)3省不足70%。
(三)所批复的项目过半已完工。中央批复的项目学校有4279所已完工,占批复数的55.9%;完工面积791.4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57.3%。其中:
西藏(91.4%)、内蒙古(81.8%)、黑龙江(81.7%)3省已完工面积占批复面积80%以上;
陕西、湖南、湖北3省完工面积占批复面积70%以上,不足80%;
贵州、新疆、宁夏、重庆、四川、广西、吉林、江西、海南9省50%以上,不足70%;
兵团、青海、安徽、河北、山西、河南6省40%以上,不足50%;
云南(33.9%)、甘肃(29.2%)2省不足40%。
(四)完工项目审计情况。批复的项目学校中,有2553所进行了结算审计,占批复数的33.4%;审计面积478.4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34.6%。其中:
西藏(91.4%)、黑龙江(81.7%)2省已审计面积占批复面积80%以上;
宁夏、重庆、四川、内蒙古、陕西、湖北、吉林、江西、湖南9省50%以上,不足70%;
兵团、广西、河北、河南、安徽5省30%以上、不足50%;
青海、新疆、山西3省20%以上,不足30%;
贵州(4.7%)、甘肃(3.7%)、云南(2.4%)、海南(8%)4省不足10%。
(五)完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批复的项目学校中,有3870所通过了竣工验收,占批复数的50.6%;竣工验收面积730.3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52.9%。其中:
西藏(91.4%)、黑龙江(81.7%)、湖北(70.3%)3省竣工验收面积占批复面积70%以上,不足90%;
内蒙古、陕西、宁夏、重庆、四川、新疆、贵州、广西、吉林、湖南、江西11省50%以上,不足70%;
兵团、青海、云南、海南、河北、河南、安徽7省30%以上,不足50%;
甘肃(29.2%)、山西(22.2%)2省不足30%。
(六)竣工项目交付使用情况。批复的项目学校中,有3614所已交付使用,占批复数的47.2%;交付使用面积682.6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49.4%。其中:
西藏(91.4%)、黑龙江(81.7%)2省交付使用面积占批复面积80%以上;
陕西、内蒙古、湖北3省70%以上,不足80%;
宁夏、四川、新疆、重庆、广西、湖南、吉林、江西8省50%以上,不足70%;
兵团、贵州、青海、海南、河北、河南、安徽7省30%以上,不足50%;
云南(28.6%)甘肃(28%)、山西(22.2%)3省不足30%。
(七)设备购置任务完成过半。三年累计批复“寄宿制工程”设备购置资金5.87亿元。截至2006年6月底,23省份实际完成投资3.87亿元,占批复总数的66%。其中:
西藏、兵团、青海3省实际完成投资占批复资金100%或以上;
陕西、黑龙江2省70%以上,不足80%;
贵州、重庆、宁夏、内蒙古、四川、云南、湖北、江西8省50%以上,不足70%;
新疆、广西、甘肃、海南、河北、湖南、吉林、河南8省30%以上,不足50%;
山西(24.1%)、安徽(0%)2省不足30%。
二、部分省份工程进展较慢的主要原因
截至6月底,西部的甘肃、云南、青海3省和中部的山西、安徽、河南3省竣工率均处在西、中部的后三位,总体进展比较缓慢;贵州、甘肃、云南、海南4省完工项目审计率低;山西、安徽2省设备采购工作滞后。国家“两基”攻坚办对各地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和分析,导致上述各省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分别是:
(一)甘肃、云南、青海3省土建项目进展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省级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县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甘肃省对项目县的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不够;中央资金到位后才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工作,错过了有效施工期。临夏、甘南的28所项目学校,所处地区山大沟深、山路崎岖,建材运输花费时间长;甘南、陇南等市(州),海拔高、霜冻期长,一年只有4至6个月时间能正常施工,有58所项目学校因此影响了进度。
云南省对项目县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大多数地区是等中央资金全部到位后才开始着手准备工作,错过了最佳施工期;鲁甸、巧家、镇雄、德钦、宁蒗等15个项目县,夏季多雨,冬季酷寒,一旦错过最佳施工期,当年内的工程就难有进展;再加上一些地区如元阳、金平、绿春、澜沧、勐海、耿马等19个项目县,山大沟深,地质条件复杂,前期准备工作耗时多,且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建筑材料运输用时长,工程实施的难度也相对较大一些。
青海省2005年财政专项资金当年9月30日方拨付到县,待资金全部到位时,有效施工期已过;部分边远地区项目施工力量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监管和督促力度不够。此外,由于地处高原,海拔高,高寒地区冻土层厚,有效施工期短,施工困难多。尤其是青南地区今年气候反常,6月份还有大面积降雪,施工队三进三出,无法施工。玉树、果洛两州的一些工地因路途遥远,建筑材料运输困难,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造成临时停工待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山西、安徽、河南3省主要是因为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省级部门对项目县的督促力度也不够大。
山西省部分县(区)等中央批复文件及资金下达后,才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一些市县未能及时将国债资金拨付到位;大同、朔州等地由于坐等中央资金,错过最佳工期,延误了进度。
安徽省项目较为集中的岳西、阜南、利辛三县在中央批复资金下达后于2005年3月分别提出调整已批复规划的要求,待批准后才开始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延误了建设时间。部分山区项目县因受台风影响发生大面积山洪,江淮及大别山地区连降暴雨,工程时断时续,进度缓慢。
河南省相关部门间协调不畅,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些项目需重新选址,延误了建设时机;部分项目为了降低工程成本,因协调降低服务性收费耽搁了时间。此外,有的项目学校地处山区,大雪封山,建筑材料运输受阻,致使工期延长。
(三)贵州、甘肃、云南、海南4省完工项目审计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审计力量不足,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省一级指导、督促也不到位。
贵州省各地审计部门今年对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审计任务较重,已完工的660个项目学校只有52所通过审计,其他学校要排队等候审计。
甘肃、云南两省由于大部分项目县财力薄弱,难以支付社会审计所需费用,工程审计主要依靠行政审计,而当地行政审计力量有限,协调也不够,导致审计周期较长。
海南各市、县审计力量较为薄弱,省级相关部门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致使已完工的项目迟迟没有进行审计。
(四)山西、安徽2省由于项目交付使用率低和对项目县督促不够,导致设备采购工作滞后。
山西对设备采购工作不够重视,设备采购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省一级缺乏有力督促。
安徽因设备采购资金较少,拟统一一批进行招标采购(已制定方案),但由于项目交付使用率低,土建项目交付使用之前设备无法安装使用,所以设备采购招标尚未进行。
三、近期工作应突出的重点
2006年是“两基”攻坚暨“寄宿制工程”十分关键的一年,国家“两基”攻坚办要求各地抓住资金已到位,日前已普遍进入施工期和学校均处于假期的有利时机,继续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工作,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省、市、县各级教育、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度,每一个领导干部要固定联系几个攻坚县或项目学校,定期检查包干对象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二)严格施行倒排工期制。对每一个项目,均要确定具体的负责人和明确的开工、建设、竣工时间,将工程进度计划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谁不按期完成任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和监查。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和“两基”攻坚办等部门,要经常对项目县的责任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利用简报、文件等形式及时向各项目县政府通报其项目建设进度;对工程进度较慢、管理水平薄弱的项目县和学校,要派员蹲点,和当地政府一起加强管理,加强督查。
(四)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专项审计和竣工验收。所有项目一经建设完成,必须立即组织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竣工验收,必要时,可协调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当地审计力量不足时,应协调、争取上级审计部门的支持,或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不能因此耽误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土建项目要确保及时交付使用。
附件1:截至2006年6月底“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批复项目进展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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