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重庆、四川、安徽等地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
信息索引: | 360A05-11-2006-0014-1 | 生成日期: | 2006-08-16 | 发文机构: |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2006年第4期 | 信息类别: | 财务与审计 | ||
内容概述: | 重庆、四川、安徽等地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初步成绩 |
2006年第4期
[编者按] 今春以来,重庆、四川、湖北、安徽等地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我们编发他们的有关作法,以期为各地顺利推进保障机制改革提供借鉴。
重庆市确保改革“五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对保障机制改革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多次听取市教委、市财政局专题汇报。各区县也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举办新机制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宣传到位。除发放中央印制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外,还印制了《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资料》14000册,免费发放到每所农村、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召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并通过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广播电台、重庆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措施到位。重庆市财政局、教委先后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学校进行公示,对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要求进行了重申,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出了“十条规定”。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稳妥解决。如一些区县以协议的形式,委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并按同等标准拨付免杂费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缓解了实施新机制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面临的困难。
四是经费到位。重庆市建立新机制共需经费12.49亿元,其中中央承担8.17亿元、重庆市级承担2.97亿元、区县承担1.35亿元,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免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体现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地方承担部分“市级财政拿大头”的原则。
五是监督到位。将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为2006年春季开学检查的重点,也作为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重点。开学时,重庆市教委、财政局组织了3个小组,到各区县检查开学情况、收费情况和改革落实情况。物价、监察等部门也通过多渠道加强对改革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
四川阆中落实资金,突出保障重点
四川阆中市是一个人口86万人的县级市。今春以来,该市在及时足额落实上级财政改革专项资金的同时,不但不减少本级财政教育投入,还新增加教育投入1332万元。其中“一补”资金增加147万元,地方津补贴增加635万元,医疗保险金增加221万元,失业保险金增加198万元,残疾人保障金增加6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66万元,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改革专项资金。全市共落实免学杂费资金1950万元,其中春季975万元免学杂费资金全额拨付到校;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267.12万元,51707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由本级财政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257万元,已对全市10644名贫困寄宿生按24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生活费补助,补助资金达129.13万元;落实中小学生公用经费355.5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公用经费237万元(已拨付118.5万元到校),本级财政同步安排118.5万元(已拨付59.25万元到校);落实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96万元。
二是切实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在项目上突出重点,保教师合理收入,保学校稳定,全市共落实教师工资等资金1172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落实全市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工资10151万元;发放每人每月60元地方津补贴635万元;出台特殊优惠政策,对全市17所学校800余名边远山区教师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近30万元;将原由学校负担的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福利保障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两保两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住房公积金)预算总额904万元。教师们利益得到保障,教学热情高涨,对改革衷心拥护和热情支持。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体制改革,将学校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行教育会计核算体制改革,对全市学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账户管理,不再经过乡镇财政周转到校,实现了“校财局管”,杜绝了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现象发生。
安徽坚持“三为主”推进改革试点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06年安徽省金寨县和青阳县作为试点区,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三为主”的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经费分担以省为主。根据两县200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报的学生数测算,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杂费和落实省定财政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补助资金共2821万元,其中需地方政府承担的40%(约1128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所需资金60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应承担的50%(304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分担。
二是经费管理以县为主。试点县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具体管理上坚持“四制”。即在工作目标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长、财政局长、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在资金分配上实行“公示制”,县财政直接将补助经费分解到学校,不截留一分钱;在资金运行上实行“专户制”,县财政设立改革资金特设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上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挤占、挪用、截留教育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经费预算以校为主。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试编工作,打破了农村中小学无经费预算的历史,初步建立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严格做到“四个一”,即免除对象一个不漏、收费项目一个不增、教育服务一项不减、补助经费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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