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各地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累计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近5亿元 | ||||
信息索引: | 360A05-11-2006-0480-1 | 生成日期: | 2006-10-16 | 发文机构: |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2006年第16期 | 信息类别: | 财务与审计 | ||
内容概述: | 各地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概况 |
2006年第16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印发后,各地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有不少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减免收费的政策,实际执行效果也比较明显。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6月底,除西藏外,中西部22省份的6693所项目学校、10702个建筑单体,累计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49624.58万元,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6.4%。其中:西部12省份的4522所项目学校,累计减免35943.48万元,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5.71%;中部10省的2171所项目学校,累计减免13681.1元,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9.38%(详细情况见附表)。
西部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较高的省份是陕西(10.45%)、兵团(9.46%)、新疆(8.79%),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较低的省份是甘肃(2.79%)、宁夏(3.12%)、青海(3.5%)。西藏除减免学校建设土地征用费外,没有制定其他建设收费减免政策。
中部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较高的省份是河南(13.91%)、江西(11.85%)、黑龙江(10.63%),减免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较低的省份是海南(4.47%)、湖北(6.05%)、山西(6.49%)。
各省减免的收费项目主要是:对城市建设配套费、建设用地管理费、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费、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行政性收费实行免收或部分收取;对地形勘测费、规划放线费、施工设计图审核费、标底审查费、招标代理费等服务性收费按低于收费标准收取。
各地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政策的出台和执行,有效地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至今仍有少数地区存在不按规定减免建设费用的现象,希望这些地区的领导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两基”攻坚办将建议三部委将各地减免工程收费情况作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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