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截至2007年4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月报表反映的主要情况通报
信息索引: 360A05-11-2007-0386-1 生成日期: 2007-08-10 发文机构: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07年第9期 信息类别: 财务与审计
内容概述: 2007年新机制实施、经费安排及到位情况,月报表数据反映的主要问题

截至2007年4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月报表反映的主要情况通报

2007年第9期

  为及时了解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全国保障办自2006年8月开始实行新机制信息月报制度。2006年,西部1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2007年3月,中东部地区开始实行月报表制度。目前,共有31个省级单位(含兵团,不含西藏)和4个计划单列市的3132个县(市、区、团场)进行了填报。月报表主要反映了各地新机制预算安排情况和经费拨付情况。现将截至2007年4月月报表反映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新机制实施基本情况

  (一)受益学校情况。今年春季学期,新机制受益学校总数是38.49万所(小学32.56万所、初中5.93万所),其中西部地区14.02万所、中部地区17.04万所、东部地区7.44万所。

  (二)受益学生情况。春季学期新机制受益学生总数为14233万人(小学9191万人、初中5042万人),其中西部地区4693万人、中部地区5716万人、东部地区3823万人。

  (三)回流学生情况。春季学期共回流学生约87万人,占受益学生总数0.61%,其中西部地区占0.77%、中部地区占0.6%、东部地区占0.43%,回流学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回流学生中因辍学回流的学生有25万人,占回流学生总数的29%。

  (四)“一免一补”落实情况。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111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西部地区为45%,中部地区为28%,东部地区为10%。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数为3741万,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91%;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数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的比例,西部地区为87%,中部地区为93%,东部地区为119%。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为948万人,占寄宿生总数的32%;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生占全部寄宿生的比例,西部地区为47%,中部地区为27%,东部地区为17%;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各地制定。

  (五)教职工及其工资收入水平。实施新机制学校共有教职工960万人(其中专任教师为870万人),代课人员44万人。全国教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为1425元/人,其中西部地区为1415元/人、中部地区1353元/人、东部地区1529元/人。最低的安徽为1046元/人,最高的上海为2398元/人。

  二、新机制经费预算安排及到位情况

  (一)2006年新机制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据汇总,2006年各级财政共安排新机制经费(包括免除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16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亿元(含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专项资金),地方资金60亿元。地方资金中,省级33亿元,市级6亿元,县级21亿元,做到了“省拿大头”。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5省(区)省级承担的免除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占地方承担资金的比例达90%以上;内蒙古、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等省(区)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公用经费分担资金,超过了国务院规定的20%的分担比例。

  2.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底,西部各省累计下拨到学校的新机制资金为154亿元,完成全年预算166亿元的93%(详见附图1)。其中,最高的为四川和宁夏,完成全年预算比例达100%;最低的为广西,完成全年预算比例为82%。除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累计下拨到核算单位数仅完成全年资金预算安排的67%之外,其他各项资金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年预算安排数。其中:

  ——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75.7亿元,其中中央58.7亿元,地方17亿元;实际到位75.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2.5亿元,其中中央13.6亿元、地方8.9亿元;实际到位23.4亿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4%。主要是由于在实际执行中,地方财政加大了资金投入,使得实际到位的资金数超过了预算安排数。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全年预算数为37亿元,其中中央16亿元,地方21亿元;实际到位25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67%。其中,完成全年资金预算比例接近或超过100%的省份有安徽、湖南、宁夏、四川4省(区);完成全年预算比例不足50%的省份有广西、贵州、陕西、宁夏4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全年预算数的比例仅为1.6%。

  ——免费教科书资金。全年预算16.6亿元,其中中央15.4亿元,地方1.2亿元;实际到位16.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1%。

  ——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财政对22个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全年预算数为11.5亿元,其中中央0.1亿元、地方11.4亿元;实际到位1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96%。其中,完成全年预算比例不足90%的省份有广西、云南、甘肃、宁夏4省(区);完成全年预算比例最低的省份是甘肃,截至2006年12月底只完成全年预算数的68%。据甘肃省反映,该项资金主要由市县承担,一些财政困难地区落实不到位。

  (二)2007年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截至2007年4月底,全国各级财政预算共安排2007年新机制资金62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46.3亿元,地方财政37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全国财政预算共安排298亿元,其中中央151亿元、地方147亿元。地方资金中,西部为16亿元,中部为53亿元,东部为79亿元。

  ——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安排100亿元,其中中央33亿元、地方67亿元。地方资金中,西部为9亿元,中部为17亿元,东部为41亿元。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共安排149亿元,其中中央33亿元、地方116亿元。地方资金中,西部为27亿元,中部为20亿元,东部为69亿元。地方预算数远超过中央预算数,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不少省份上年度资金未能及时拨付,结转至本年度安排;二是一些省份加大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投入,导致实际承担的资金数超过了中央规定的分担比例。

  ——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全国财政预算共安排47.3亿元,其中中央28.3亿元、地方19亿元。地方资金中,西部为3亿元,中部为5亿元,东部为11亿元。

  ——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全国财政预算共安排27亿元,其中中央1亿元、地方26亿元。地方资金中,西部17亿元,中部为5亿元,东部为4亿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为人口较少民族和海拔3300米以上自治州牧区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以上各项资金预算,中央资金数与财政部下达的2007年新机制资金预算数基本一致。中西部22个省份中,省级承担资金占地方资金的比例平均为63%(详见附图2),其中省级所占比例最高的三个省份为湖北(86%)、贵州(83%)和黑龙江(80%)。

  220071-4月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07年1—4月,各地累计下拨至学校资金数为180亿元,完成中央和地方全年预算数的29%(约占春季学期预算资金总额的58%),其中西部地区为30%、中部地区为32%、东部地区为26%。累计下拨比例最高的3个省份依次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3.4%)、海南(38.5%)、江西(38.1%);最低的3个省份依次为辽宁(18.7%)、云南(19.4%)、广东(22.3%)。

  累计到位的资金中: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109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37%;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33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33%;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2%;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4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31%;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24%。

  三、月报表数据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省份2006年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总体上,2006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拨付速度缓慢,截至2006年12月底,仅完成全年预算数的67%,具体情况是:

  ——完成预算数比例低于40%的为广西、贵州、陕西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完成预算数比例在60%-90%的为内蒙古、重庆、云南、甘肃、青海5省(区);

  ——累计拨款数完成预算数比例在90%-100%的省份为宁夏、四川、新疆3省(区);

  ——全部完成预算安排的为安徽、吉林、湖北、湖南4省。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拨付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气候条件影响,10月中旬后北方省份项目无法开工建设,导致个别省(区)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县级特设专户。二是一些地区前期工作进展慢,截至2006年年底仍有不少在建项目尚未竣工,导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县级账户。

  (二)地方部分项目经费拨付不够及时

  从月报表汇总情况看,2007年1—4月部分省份新机制部分项目资金存在到位总量不够,拨付不及时的现象。截止4月底,天津、吉林免除学杂费资金拨付到学校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例低于30%;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等省份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拨付到学校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例低于30%;全国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拨付到学校数占全年预算数的比例为24%,其中贵州、青海、安徽3省低于10%。

  为通过及时、准确的月报信息,了解各地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加强对新机制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全国保障办将和各省保障办一起,进一步完善月报制度,同时对月报信息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核查,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整改,以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附图:  2006年西部地区新机制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