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表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信息索引: | 360A05-11-2007-0262-1 | 生成日期: | 2007-11-2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
发文字号: | 教财〔2007〕20号 | 信息类别: | 财务与审计 | ||
内容概述: | 表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教财〔2007〕20号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湖北省、湖南省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教育的面貌,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肩负历史重任,克服重重困难,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在“两基”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向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发“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成就奖”;授予西部地区100个市、县“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荣誉称号;授予西部地区50个单位“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满达等450名同志“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向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努力解决新形势下义务教育面临的新问题。为把我国义务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努力奋斗。
附件:1.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成就奖名单(13个)
2.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名单(100个)
3.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单位名单(50个)
4.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个人名单(450人)
教 育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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