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19-0008-1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基厅函〔2019〕15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
教基厅函〔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自2014年全国联网试运行以来,通过系统进行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等跨省业务办理已成为学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也为学生及家长节约了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和家长,进一步提高跨省业务办理效率,加快办理周期,全国学籍系统将从2019年春季学期启用跨省转学统一办理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统一办理平台发起新的跨省业务申请
全国学籍系统将于2019年3月21日关闭系统(一期)中跨省转学业务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的申请功能,同时开启统一办理平台的相应跨省业务申请功能。各地应按工作安排,在统一办理平台中发起新的跨省业务申请。
二、抓紧完成已发起的跨省业务办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跨省业务实际要求,加紧部署,尤其对近期急需办理的跨省业务,应督促学校尽快发起业务申请。对于已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一期)相关功能发起的跨省业务申请,各地应抓紧督促办理,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办理完成。届时,全国学籍系统(一期)将关闭所有跨省业务功能菜单,于2019年5月31日前对全国学籍系统(一期)发起的但未办理完成的业务进行清理,并对各地情况进行通报。
三、做好应用操作指导工作
统一办理平台取消了小学毕业后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跨省流动全部归并为“跨省转学”, 转入省份应指导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要求,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前后跨省业务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
为简化操作流程,跨省业务办理取消了“调档”流程,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学籍档案将自动调转到转入省份。具体功能操作详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加强系统技术保障
跨省业务办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地务必加强技术力量,做好系统相关服务器、数据库、共享存储等日常巡检,保证系统远程运维连接,保持应用服务器、接口服务器、调度服务器、负载均衡服务器等已部署的服务器内部和到中央IPSec VPN地址的网络畅通,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切实做好跨省业务办理。
附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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