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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青海经验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18-0036-1 生成日期: 2018-11-02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厅函〔2018〕86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推广青海经验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青海经验
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一项重点任务。近年来,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着力聚焦问题,注重因地制宜,奋力改革创新,扎实开展了大量工作,探索出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依法依规治理,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青海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经验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抓住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新契机,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附件:青海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经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青海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经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一年多来,青海省以“确保一个孩子不能少、一天不耽误”为目标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教育权利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劝返辍学失学学生27271名,占应劝返学生的91.86%,使义务教育巩固率由87.78%提高到96.71%。

  一、正视矛盾问题,党政各级领导带头抓

  受地理环境、办学条件、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青海省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区、深度贫困地区不同程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平均为87.78%,其中有1个州只达到72.48%,有4个县在70%以下,有1个县仅为51.28%。青海省党政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一是加强政治领导。省委省政府在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人代会、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反复强调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并几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谈话,要求把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突出强调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就是渎职和失职。二是高位推动落实。省政府组织教育、发改、督查等8个单位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8个市州、21个重点县开展集中调查,摸底数、找症结、挖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先后10余次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题会、推进会, 2次召开全省教育脱贫暨控辍保学现场会,多次深入重点地区调研督导,先后约谈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30余人次。三是做实群众工作。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教育每一个百分点的后面都是成百上千的孩子和家庭,控辍保学是涉及面很广的群众工作,要求全省上下本着为群众办好事、为孩子办好事的原则,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耐心细致做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搞强迫命令。全省组织了3万余名干部逐人逐户做工作,以磨破嘴、跑断腿的精神上门讲政策、做工作。

  二、强化政策举措,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

  一是健全机制抓。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逐项分解任务。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各市州由党委政府统一负责,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县为重点,整合教育、扶贫、民宗、统战、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力量共同参与,建立联控联保机制;以乡镇为主体,成立控辍保学工作办公室,实行“一县一策、一乡一案”,全力抓劝返复学。二是创新方式抓。针对控辍保学底数不清、原因不明等问题,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研发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开启了“互联网+控辍保学”全新模式。将全省人口数据库中户籍信息和学籍数据库中在校生信息进行比对,共发现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90702名。通过逐一核查摸排,确定应劝返复学学生29686名;锁定21个重点县,实行“主要领导包乡、联点领导包村、工作组成员包人”制度,逐一落实劝返复学责任。三是带着感情抓。广大干部、教师坚持把思想教育引导放在首位,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交通不便、天寒地冻、食宿无保障等诸多困难,骑马、步行并用,深入居民家庭、牧民帐篷、寺院僧舍,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惠民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通过座谈讨论、重点约谈、个别谈心等形式,最大限度增进群众共识。一些干部还自己掏钱送失学辍学孩子治病、购买学习用品,当地群众很感动地表示,干部把我们的困难当成了自已的困难,把我们的孩子当成了自家的孩子。四是依法依规抓。全省藏区六州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区域,有相当一部分适龄儿童少年未进学校进了寺院,导致当地辍学失学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决扭转陈规陋习。省民宗委依法制定法规政策文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规章制度,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带头担责任、主动靠前做工作,教育引导寺院主动配合政府工作。青海省对监护人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拒不送子女上学引发的5起“官告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在全省起到了重要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

  三、健全保障体系,确保复学学生学得好

  青海省要求各地既要打好攻坚战,更要打好持久战,扎实做好辍学学生回校后的工作。一是强化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加大经费投入,腾出校舍宿舍,为每一名劝返复学学生配齐教材桌椅,深入做好入学安置、心理辅导、真情关爱、教学管理等工作。省财政为劝返学生下达各类补助经费7087.8万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以及贫困家庭子女15年免费教育等政策。二是实施关爱行动。各相关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学生结对子,针对劝返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帮扶帮教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组织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组织、民族宗教部门及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入校帮教,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三是坚持分类施教。对失学辍学时间长、年龄大的学生,采用普职融合形式,送入中职学校就读或集中编班教授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对失学辍学一年以上、年龄较小的学生,先以单独编班授课形式集中补课,待学习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编入普通班级就读;对失辍学时间较短的低年级学生,编入相应班级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宜在校就读的学生,专门设置学习培训班、教学点或实行送教上门,实行单独教学和管理。四是严格考核评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安置考核评估办法,将控辍保学纳入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内容,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市州政府严格落实督查责任,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内容,建立完善考核问责机制,限期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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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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