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20-0015-1 | 生成日期: | 2020-08-0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基厅函〔2020〕23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
教基厅函〔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确定“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35项竞赛活动为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对名单内的竞赛加强监管,对名单外的违规竞赛严肃查处,切实发挥办赛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维护良好育人环境。
附件: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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