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26-0003-1 | 生成日期: | 2026-03-2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 发文字号: | 教基厅函〔2026〕7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 ||||
教基厅函〔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是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决定于3月30日—4月3日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同守护 共成长。教育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举办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现场活动,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安全与生命”版块上线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教育资源,会同公安部交管局、央视制作“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课,会同人民网制作安全教育大讲堂,会同有关单位策划制作安全教育日和交通安全主题海报,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广泛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丰富活动内容。各地各校要聚焦活动主题,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地震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和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拐卖、防诈骗、防暴力伤害、禁毒、心理健康等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防护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创新教育形式。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充分利用相关安全教育资源,科学设计活动载体,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主题班(团、队)会、应急疏散演练、情景模拟、主题演讲、专题讲座、以案示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活动,让学生在亲身参与、沉浸体验、互动交流中深化安全认知,推动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安全技能可学可用,增强教育活动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拓展资源供给。各地各校要积极制作各类音视频、动漫画、教学课件等,整合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活动资源,在坚持公益、自愿、正面原则的基础上,激活公众与公益力量,提升安全宣教效能。可结合活动安排,采取适宜形式,引导学生及家长在安全教育周期间根据需要自行观看交通安全主题课(分儿童篇、少年篇两期,于3月28日、29日8时45分在央视少儿频道及央视少儿客户端首播)和安全教育大讲堂(播出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通过开设专栏、刊发评论文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发送公益短信、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学生安全、参与安全保护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教育周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梳理活动进展成效,积极推广典型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0日(星期五)前将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邮箱:jjsaq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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