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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03-0109-1 生成日期: 2003-03-10 发文机构: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基司函〔2003〕11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特殊教育工作指导

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
实验县(区)工作的通知

教基司函〔20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实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确定的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确定要在全国100个县(区)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目的:

  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使随班就读这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多方面的有效保障,使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顺利地进入普通中小学,并能留得住,学得好。

  二、实验内容:

  1、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实验县(区)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有政府、教育、残联、民政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专门下发文件,对本地的随班就读工作做出明确的部署和提出具体的要求。

  2、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从各个方面予以支持。实验县(区)要有明确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校随班就读,是各个普通中小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要做好随班就读的规划工作,在每所学校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校随班就读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疾学生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部分学校重点接受残疾孩子入校学习。要充分发挥乡中心校的作用,使残疾学生尽可能地集中在或分类别地集中在乡中心校或指定的几所学校随班就读。

  4、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随班就读工作。包括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指定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同时有业务部门的同志具体抓这项工作。县(区)教研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教教研员。

  5、县(区)要形成两个网络:县(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管理网络;县(区)教研室(或特教学校、特教中心)、教研员→乡(镇)中心校(骨干校教师)→随班就读点教师的教研和指导网络。保证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上层层抓,层层落实;教研方面层层抓,层层落实。县(区)教研室要起龙头作用,对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培训、咨询辅导等。要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学校在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作用。特殊教育学校要配合教研室承担起对全县各随班就读点巡回指导、检查、培训,咨询等任务。

  6、要加强社会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县(区)残联、医疗部门、民政部门等都应在随班就读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对残疾儿童的检测、筛查、鉴定;对学前残疾儿童数字的摸底、动员各类残疾儿童按时入学、根据残疾儿童家庭经济状况发放补助等发挥积极作用。 

  7、基层学校负责随班就读工作的人员要配备齐,配备好。在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学校,要有一名校长或教导主任直接负责。要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且具有爱心的教师做指导教师。校长要经常关心、过问本校随班就读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关规章制度要建立起来,有关场地和设备设施要安排好。

  8、要以随班就读儿童较多的学校为单位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要配置一些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条件允许的还要添置一些康复设施。资源教室要配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资源教室要对本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对学校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的理论与教育教学方法提供支持,对学校其他正常学生进行理解、关心、帮助残疾儿童的教育。同时,资源教室对周边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发挥一定的辐射作用。

  9、有关方面要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资金投入的力度。这个投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常性的、制度化的投入,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标准,在预算层面上解决问题;二是项目性的投入,如免费义务教育项目、免费教科书项目、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学校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等。

  10、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培训,为他们提供资料,提供咨询、提供指导。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有计划地开展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培训,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1、加强随班就读的课题研究。要不断拓展研究的范围和研究的深度,要逐步研究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各种模式,以及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在不同年级段的教育教学模式;要在随班就读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广泛发动特教工作者包括随班就读教师们参加特教科研,以科研为先导,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

  1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沟通,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随班就读中的骨干指导作用。要充分和发挥特教学校的功能和作用,要提高特教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以胜任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的指导咨询工作。

三、       实验应达到的目标:

  1、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2、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和保留率比实验前有明显提高。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实验县(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应达到95%以上;其它地区要达到85%以上。

  四、实验县(区)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一定的随班就读工作基础和经验。

  2、特殊教育的一些基本数据(如三类残疾学生数、已随班就读学生数、未入学的学生数等)较为清楚。

  3、尚有部分三类残疾儿童未入学。

  4、有特殊教育学校。

  五、实验县(区)的确定: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着手实验县(区)名单的确定工作,由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基础教育处根据附件中分配的名额,在征求准备确定为实验县(区)的意见后确定,并将确定的名单报基础教育司备案。

六、       开展实验工作的要求:

  1、各地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领导下进行。

  2、实验县(区)接到实验任务后,要制定实验方案,并报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基础教育处。

  3、实验时间暂定一年。

  4、实验结束后要形成实验报告和经验材料。教育部将对实验县(区)的实验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适当时候召开总结会。

  七、经费问题另行通知。

  附件:《各省(市、区)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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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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