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09-0308-1 | 生成日期: | 2009-09-14 | 发文机构: |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海办发〔2009〕2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根据《通知》(国海发〔2008〕23号)中“决定今后逐年举办”的要求,2009年第二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将举行。此项竞赛将作为每年举办一届的常规活动。 |
海办发〔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团委,海洋厅(海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蓝色家园,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探索、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青少年,尤其高等学校和初、高中学生是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团中央于2008年9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国海发【2008】23号),并于2008年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通知》(国海发【2008】23号)中“决定今后逐年举办”的要求,该竞赛将作为每年举办一届的常规活动,持续开展下去。现将2009年第二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活动定于9月19日至11月份举办,将以网络竞赛答题与电视现场竞赛的形式分类、依次进行(详见附件《第二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积极吸引和组织高校和初、高中学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把竞赛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三、活动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联系,精诚合作。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海洋知识教育和海洋国情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合乎时代要求的现代海洋意识,激发他们热爱海洋、投身海洋事业的热情。
附件:《第二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联系人及电话:柳茵010-6210096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2.承办单位:海洋出版社、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3.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中国海洋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网、网易网,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www.soa.gov.cn)、教育部政府网站(www.moe.gov.cn)、团中央政府网站(www.gqt.org.cn)等。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读的中学生(含公办(公立)、民办(私立)、普通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
四、竞赛形式
1.大学生组
分初赛、复赛、电视总决赛;
初赛、复赛均采取网络答题方式,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电视录播方式。
2.中学生组
分初赛、复赛和决赛,采取网络答题方式进行。
五、竞赛时间
9月19日至11月初开展活动。
六、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国家海洋局网站、网易竞赛页面、海洋出版社网站免费下载。
七、竞赛细则
(一)大学生组
1.注册: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网易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注册,明确参赛组别,取得参赛资格。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月19日—10月14日登陆网易答题。试题由电脑程序自动出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计算机阅卷并当场给分。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按答对题目数量与所答题目数量之比计算正确率,答题正确率高的名次靠前;若分数及正确率相同则答题用时短的选手名次靠前)前500名进入复赛,并于10月15日后在网易、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复赛资格选手名单。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在10月19日-10月28日登录竞赛页面答题。由电脑程序自动出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为60分钟。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满60分钟则由系统自动提交),计算机阅卷并当场给分。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按答对题目数量与所答题目数量之比计算正确率,答题正确率高的名次靠前;若分数及正确率均相同则多选部分得分高的选手名次靠前;若分数、正确率及多选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答题用时短的选手名次靠前),按照上述获奖名额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人员名单。
获奖总人数为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三等奖20人。
4. 电视总决赛:一等奖选手(10人)参加电视总决赛,角逐“南极特别奖”、“北极特别奖”2个奖项。现场答题部分的电视总决赛于11月初在厦门举行(现场答题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特别是综合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二)中学生组
1.注册: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网易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注册,明确参赛组别,取得参赛资格。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月19日—10月14日登陆网易答题页面答题。由电脑程序自动出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计算机阅卷并当场给分。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按答对题目数量与所答题目数量之比计算正确率,答题正确率高的名次靠前;若分数及正确率相同则答题用时短的选手名次靠前),前500名进入复赛,并于10月15日后在网易、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复赛资格选手名单。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可在10月19日-10月28日登陆竞赛页面答题。由电脑程序自动出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为45分钟。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满30分钟则由系统自动提交),计算机阅卷并当场给分。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按答对题目数量与所答题目数量之比计算正确率,答题正确率高的名次靠前;若分数及正确率均相同则多选部分得分高的选手名次靠前;若分数、正确率及多选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答题用时短的选手名次靠前),前200名进入决赛,10月28日后在网易、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决赛资格选手名单。
4.决赛:采用网络限时答题方式进行。参加决赛的选手在11月1日—8日登陆竞赛页面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为45分钟。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满45分钟则由系统自动提交),计算机阅卷并当场给分。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按答对题目数量与所答题目数量之比计算正确率,答题正确率高的名次靠前;若分数及正确率均相同则多选部分得分高的选手名次靠前;若分数、正确率及多选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答题用时短的选手名次靠前),决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获奖名单将于11月下旬通过国家海洋局网站、网易、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
八、奖项设置
1.大学生组
一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全年《中国海洋报》和《海洋世界》杂志。
以上10名一等奖选手通过电视总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及其推荐单位派一名代表免费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及其推荐单位派一名代表免费赴北极考察。其余8名一等奖获奖者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二等奖15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中国海洋报》和《海洋世界》杂志,并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三等奖20名,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并赠阅1年《中国海洋报》和《海洋世界》杂志。
2.中学生组
一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可免费参加2010海洋知识夏令营。
二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三等奖10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无名额限定,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九、附则
1.赴南北极、西沙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
2.《竞赛规程》由竞赛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竞赛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柳茵:010-62100968,13810668565
地址:北京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海洋出版社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hygzxj@soa.gov.cn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