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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2010-0146-1 生成日期: 2010-05-10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0〕13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教育部决定在大赛期间同时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展现中等职业学校强化学生技能培养的显著成绩,密切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促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决定在大赛期间同时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洽会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示,学生现场技能操作(表演)。

  2.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考察展洽会,并与送展职业学校洽谈,开展作品的购买、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3.评选优秀技能作品和技能操作(表演)项目,举行颁奖仪式。

  二、举办单位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由大赛组委会主办。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承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业、物流、机械等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协办。天津职业大学负责展洽会具体实施。

  三、领导机构

  1.展洽会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各项工作。

  组 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

  副组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刘欣

          天津职业大学校长董刚

  组 员: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人继续教育处处长张志坤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室主任李一扬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处长李刚

      天津职业大学副校长孙诚

      各协办单位领导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人继续教育处处长张志坤

  副主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室主任李一扬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处长李刚

  天津职业大学副校长孙诚

  办公室下设各工作组,负责展洽会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3.展洽会成立专家工作组,负责参展项目的审核和优秀展洽项目的评选工作,并送领导小组审定。

  四、时间和地点

  展洽会定于2010年6月25日-27日在天津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

  6月25日上午9:00举行开幕式。

  6月25日-27日上午对外展示。

  (开展时间为上午9:00-下午4:00)

  五、展洽会项目的遴选和审核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即开展展洽项目的遴选工作,并报送展洽会审核。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为参展组织单位,选送展洽项目的中等职业学校为项目选送单位。

  参展组织单位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项目选送单位和展洽项目的遴选、审定、报送等各项组织工作。

  2.选送的展洽项目应体现职业教育强化学生技能培养的突出成绩,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有鲜明的行业、专业、地域、民族特色或一定的观赏性,适合在规格为3米×6米展位环境中展示或操作(表演)。应优先选送校企合作的展品项目。

  3. 每个参展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2-3个展洽项目。

  4. 报送的展洽项目审核材料应以文字说明、展品图片或演示视频为主,一般不需报送展示实物。布展用各种实物待布展时由参展组织单位或项目选送单位自行带到展厅。

  5.各参展组织单位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展洽项目审核材料(光盘形式,一式两份)报送天津职业大学。

  六、参观考察人员的组织

  展洽会将邀请中央有关部门、有关省(区、市)政府部门领导,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的领导莅临展洽会。

  为扩大展洽会影响,提高展洽会的举办效益,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观考察展洽会。请各省(区、市)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选手、领队、指导教师们,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职业教育国际论坛的代表们参观、考察和洽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人员参观,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也应组织人员,包括职业院校领导和教师、企业代表及各界人士前往展洽会参观、考察和洽谈。

  展洽会将通过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考察展洽会。

  七、相关费用和服务

  1.本届展洽会实行免费参观。

  2.各参展组织单位和项目选送单位的布展费用自理,其工作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展洽会可根据参展组织单位的要求,为参观考察人员提供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4.展洽会负责搭建展位及提供桌椅等。

  5.展览设立若干洽谈室,供参展单位洽谈使用。

  八、展洽会有关事项联系方式

  1.展洽会事项联系

  联系人:天津职业大学教务处处长丁建石

  联系电话:022-60585066;13512921128

  电子邮箱:dingjianshi@126.com

  2.展洽项目审核材料报送

  联系人:冯永增

  联系电话:022-60585280;13116018266

  电子邮箱:fyz.80@163.com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丰产北道2号天津职业大学

  邮  编:300410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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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18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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