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1999-0024-1 | 生成日期: | 1999-03-2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厅〔1999〕1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
教职成厅〔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
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生并轨,确保2000年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现新旧体制的转轨。为做好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1999年起,教育部不再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事业计划,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仍由教育部负责调。
要加强对招生学校和专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不按需求和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招生,严禁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办校外班。
从1999年起,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招生办法参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85]教职006号)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另立标准。
五 、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艺术、体育学校,其考试(含文化课、专业课)和录取办法按属地化原则管理。
六、 要继续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中医药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或举办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乡镇及村级干部中转班的改革,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招生办法。
七、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及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杜绝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教育部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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