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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1999-0024-1 生成日期: 1999-03-2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1999〕1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为做好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

  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生并轨,确保2000年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现新旧体制的转轨。为做好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1999年起,教育部不再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事业计划,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仍由教育部负责调。

  要加强对招生学校和专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不按需求和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招生,严禁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办校外班。

  从1999年起,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招生办法参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85]教职006号)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另立标准。

  五 、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艺术、体育学校,其考试(含文化课、专业课)和录取办法按属地化原则管理。

  六、 要继续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中医药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或举办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乡镇及村级干部中转班的改革,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招生办法。

  七、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及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杜绝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教育部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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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3-2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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