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01-0008-1 | 生成日期: | 2001-03-0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函〔2001〕2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名单、管理文件 |
教职成函〔2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经各地推荐和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工作小组专家评审,我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等8所院校为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现予公布(见附件)。
希望基地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0〕9号),加强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领导,积极支持基地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同时,要将全国重点建设基地和本地基地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共同完成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各基地学校要以培训项目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地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努力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
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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