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11-0021-1 | 生成日期: | 2011-06-2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厅函〔2011〕43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服务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6月下旬在天津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
教职成厅函〔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服务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6月下旬在天津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7日下午至28日(会期一天半)。
地点:天津滨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55号,总机电话:022-58678888)。
二、会议任务
1.总结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明确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研究部署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参会人员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厅长、处长;
2.省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技工教育教研室(教研机构),相关高等学校职业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
3.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职工教育与职工培训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人;
4.部分地方党委、政府政策研究机构代表;
5.部分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长代表;
6.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四、其他
1.请参会人员于6月26日至27日中午前到天津滨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报到。
2.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负担。
3.请各单位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6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会务组。如需接站,请注明抵达时间、航班/车次。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务组
联系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宋军
电话:022-28197617、13207508518
传真:022-88181618
电子邮件:tutezyjy1618@163.com
联系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成教处 王宇
电话:022-23145631、13302010008
传真:022-23145631
电子邮件:tjwy1207@163.com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人:师资与科研处 郭春鸣 刘宏杰
电话:010-66097233、66097715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职业培训处 田丰 项声闻
电话:010-84208452、84208446
附件: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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