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职业院校职业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2014-0032-1 生成日期: 2014-11-18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4〕39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决定召开职业院校职业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职业院校职业
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职业院校职业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明确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入推进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7日,会期一天(12月6日报到)。

  地点:宁波开元大酒店(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总机:0574-87068888)。

  三、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主管处室负责人〔中高职已统筹在一个处室管理的,每省(区、市)2人;未统筹的,每省(区、市)3人〕。

  2.部分职业院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代表(由教育部职成司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会务组(回执见附件)。

  会务组联系人:宁波市教育局职教处 景翠兰 裘尉;电话:0574-89183394、0574-89183396,13777076600、13486004176;电子邮箱:nbedu_zcj@163.com

  教育部联系人:王丹丹;电话:010-66097024,13910437876。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4-11-2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