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19-0008-1 | 生成日期: | 2019-03-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等五部门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函〔2019〕3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名单。 |
教职成函〔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指示精神,按照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门把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抓手予以积极推进,参与创建工作示范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服务和支撑地方“三农”的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评估、入围创建、省级复检的基础上,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商定,确定天津市宝坻区等43个单位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示范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示范县创建的工作要求,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康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发展。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10-66097704。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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