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21-0022-1 | 生成日期: | 2021-07-1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厅函〔2021〕15号 | 信息类别: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 |
教职成厅函〔202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有效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助力老年人享受智慧生活,现就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中的作用,通过广泛开展惠及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应用培训,促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助力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老年人愿用、能用、乐用智能技术,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共享智慧社会带来的便利性、快捷性和智能性,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举措
1.加强政策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加强应用培训”作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十四五”教育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导与统筹协调。
2.纳入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3.就近开展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扎根社区、贴近居民等优势,紧紧围绕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智能技术所遇到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聚焦实际问题和突出困难,做好需求分析和问题梳理,将学习场景与生活场景有机融合,倡导学中用、用中学,激发老年人学习兴趣,主动搭建平台,通过邀请行业专家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4.发挥开放大学体系作用。开放大学体系要发挥终身教育重要平台作用,创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模式,鼓励各终身学习(老年教育)平台开设“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栏,为老年人提供灵活便利的学习平台和优质丰富的学习课程,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与应用推广。遵循贴近生活、图文并茂、简单易学等原则,征集、开发“互联网+生活”“智能手机应用”“智慧生活”等体现适老化和场景化的全媒体课程资源。到2022年,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的优质工作案例100个、教育培训项目200个、课程资源500门。
5.支持院校强化助老服务。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要发挥师资、专业、资源等优势,组织引导教师按照适老化、便利化、个性化原则,积极参与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应用培训,通过师资输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师资培训、视频公开课等方式,扩大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为有效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提供支持服务。
6.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面向社会选聘能者达人作为兼职教师或志愿者,积极动员社会公益组织、行业专家等主体参与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通过举办应用讲座、送教进社区、个别辅导等方式,助力老年人有效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倡导在家庭环境中助老助学,弘扬孝老爱亲文化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落实推进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做好部署安排。实行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典型做法(案例)可随时报送,形成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半年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53;电子邮箱:sjc@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3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