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401-1 | 生成日期: | 2005-07-0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教高函〔2005〕19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八年制医学教育 |
教高函〔2005〕19号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培养八年制医学博士的请示》〔沪交(办)〔2005〕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校为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自2005年秋季起开始招生。
二、八年制医学教育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招生规模每年不得超过100人。
三、 鉴于今年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和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经结束,你校可在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完成原订招生计划后,从所招七年制学生中进行二次选拔,遴选优秀生源进入八年制医学教育学习。
四、2006年起,停止你校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
八年制医学教育是新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你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探索医学人才培养规律,为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教 育 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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