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7-0706-1 生成日期: 2007-08-24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高厅〔2007〕5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的通知

教高厅〔2007〕5号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现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你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三年。试点期间,由我部负责构建专业认证组织体系,聘任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各分支机构成员,组织制定相关文件体系并推动试点认证工作。秘书处设在我部高教司。

  附件

  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