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批准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等69个专业为第四批部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3-0378-1 | 生成日期: | 2003-01-0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3〕1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高教司批准了第四批69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明确了建设要求 |
教高司函〔200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关于对申报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第四批)学校进行考察的通知》(教高司函〔2002〕214号)的部署,我司组织专家组对山西等11个省市初选入围的高职高专院校69个专业进行了实地考察,经研究决定,批准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等69个专业为第四批部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详见附件)。
希望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以上学校专业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我司文件要求给予试点专业相应的经费与政策支持。各有关试点学校要按照《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32号)的要求,正式启动试点专业的各项改革与建设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使改革取得预期的成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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