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安徽医科大学等48所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3-0081-1 | 生成日期: | 2003-02-1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高厅函〔2003〕6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对安徽医科大学等48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
教高厅函〔2003〕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提高教育质量,我部决定今年对安徽医科大学等48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学校名单附后)。评估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进行,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种。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拟定于今年4月下旬举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主要内容为:学习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文件和精神;交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经验;介绍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有关问题。请参加评估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长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处长参加。
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及研讨班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请通知参加评估的学校,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附件: 2003年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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