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3-0230-1 | 生成日期: | 2003-08-2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3〕13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高教司对3所院校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具体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
教高司函〔2003〕133号
有关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关于确定2003年度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院校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53号)的部署,我司决定自9月中旬开始组织专家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杨应崧等同志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与进校时间见附件。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的要点、方法、程序和测试基本要求等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初稿)等有关规定执行,专家组在校工作时间一般为4天。
二、专家组入校后具体工作安排由专家组组长与学校商定。考察结束后10天内,专家组将考察评估报告密封后报送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三、专家组成员赴校考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被评估学校承担。专家组住学校招待所,学校不得向专家赠送礼品。
专家在评估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实事求是,有关学校要给专家组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专家组成员如不能参加本次评估工作,请提前通知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电话:010-66096232,传真:66053084)。
附件:评估时间安排和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被评学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安排:9月15日至9月19日
专家组组长:杨应崧 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
副组长:陈希天 长春工程学院
成员:朱传礼 全国产学研合作协会
高 林 北京联合大学
牛维扬 南京工程学院
胡振文 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董大奎 同济大学
李滨孙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被评学校联系人:肖四海(0371-8323459,13608695572)
被评学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安排:9月21日至9月25日
专家组组长:杨应崧 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
副组长:孙中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成员:项小仙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齐福荣 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董大奎 同济大学
冯伟国 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许茂祖 北方交通大学
陈玉华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被评学校联系人:杨润辉(0755-26731190,13823228007)
被评学校: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安排:9月21日至9月25日
专家组组长:陈希天 长春工程学院
副组长:高 林 北京联合大学
成员:朱传礼 全国产学研合作协会
郑家泰 南京师范大学
胡振文 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陈德祺 哈尔滨理工大学
李晓春 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被评学校联系人:徐晓红(0513-5238008,1318659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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