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授予部分高等学校专科专业“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称号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4-0097-1 生成日期: 2004-01-07 发文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高司函〔2004〕4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高教司公布了“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获得者名单,并对具体相关工作做了要求

关于授予部分高等学校专科专业“高等工程专科
示范专业”称号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4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对高等工程专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教高司 〔1998〕48号)的部署,我司于2003年10月、12月分别组织专家组对2003年申报高等工程专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评估验收的3个单位的5个专业进行了现场考察,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学校的5个专业“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称号(见附件)。

  希望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表彰他们的改革成果并加以宣传推广,同时对学校的专业建设继续给予积极支持,以促使其不断深化改革,取得新的进步。学校要对这些示范专业的教师给予表彰,鼓励他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本次授予“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称号的专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四年一月七日

  附件:

本次授予“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称号

的专业名单

 

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工厂计算机集中控制

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商品检验

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

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纺织工程

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财务会计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