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对180所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221-1 | 生成日期: | 2005-03-0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5〕30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对180所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
教高司函〔200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自2004年2月启动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绩和阶段性成果。大部分学校即将或已经完成预期的试点研究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21号)精神,决定对试点学校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各高校应根据向我司申报的试点方案,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
1.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实践情况;
2. 试点成果对本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3. 试点工作的组织方式、管理、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4. 今后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
5.对教学软件系统的综合评价及改进意见等。
二、验收方式与要求
1.验收工作采取试点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验收工作;
2.我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学校提出验收意见;
3.我司将依据验收情况对试点工作作出终审验收意见。
三、试点学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按上述验收内容提供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要求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2.填写验收表(见附件)。
四、验收时间安排
请将验收总结报告及验收表各一份于4月5日前寄至:北京西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100816。联系人:刘剑青 电话:010-66097329。
特殊情况需推迟验收的学校,应向我司提交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附件:《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验收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五年三月七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