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2005年上半年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结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211-1 | 生成日期: | 2005-03-2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5〕50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评估结果 |
教高司函〔2005〕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湖南省、贵州省教育厅、卫生厅:
为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等文件精神,按《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5〕7号)对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审批的意见,2005年年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派出两个专家组,对赤峰学院等5所申办医学类专业的高校进行了评估。依据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现将评估结论意见通知如下:
一、同意赤峰学院设置口腔医学专业、山东现代职业学院设置中西医结合专业、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中西医结合专业、长沙医学院设置中医学专业、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已在教高函〔2005〕7号文附件2批复),以上专业学制3年,于2005年秋季开始招生。
二、被评学校已按照专家组的评估反馈意见制订、提交了整改方案,请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保证教育质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