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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5-0257-1 生成日期: 2005-04-20 发文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高司函〔2005〕79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高教司通知了高职高专教育“双证书”教育调研相关事宜

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准确了解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双证书”教育的基本情况,总结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分析及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依据,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司决定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此次调查范围是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调查内容详见附件二。

  二、调查方式和要求

  请你们根据调查提纲的要求,撰写本地在高职高专院校中实施“双证书”教育的总结材料,并于2005年6月15日前报我司高职高专教育处。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据实详细填写调查表,并于2005年6月15日前,以Excel文件形式将调查表发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高专教育处联系人:周进民、郑卫东

   电话:010 6609 6232

   电子信箱:gaozhi@moe.edu.cn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马绪耘

  电话:0531 7957 651-6611 

  电子信箱:maxuyun@beelink.com                

 

  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提纲 

  附件二: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〇〇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提纲

  一、   调查目的

  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是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高专院校在“双证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促进毕业生就业,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内容的改革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本次调研,目的在于摸清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双证书”的基本情况,了解各地在这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1.各省、市、自治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已实行“双证书”的学校数量,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

  2.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型、颁发机构及最高等级;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型、等级及获证途径。 

  3.校内已建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所)的学校数量。

  4.“双证书”对高职高专学生就业所产生的促进作用。

  5.“双证书”对高职高专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改革所产生的作用。

  6.学生对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踊跃程度,社会对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程度。

  7.各省、市、自治区在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双证书”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

  8.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双证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9.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双证书”的意见和建议。 

  10.剖析实施“双证书”的典型个案,总结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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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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