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设置中医类专科专业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357-1 | 生成日期: | 2005-06-1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5〕120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高等教育司,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设置中医药类专科专业 |
教高司函〔2005〕120号
山东省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
按《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规定,我司以教高司函〔2005〕60号文件派出评估专家组,开展了对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等高校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的评估工作。
按专家组评估结论意见,经商卫生部科技教育司,我司已以教高司函〔2005〕101号文件同意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3年制专科专业。现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决定同意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设置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3年制专科专业,于2005年秋季开始招生。请适当控制医学类各专业招生规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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