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6-0079-1 | 生成日期: | 2006-01-2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6〕11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高等教育司,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设置本科专业,通知 |
教高司函〔2006〕11号
北京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
你们关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清理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05〕8号)等文件精神,并鉴于这18所独立学院在2005年经批准设立后已招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望你们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本科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 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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