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06年电子商务案例调研编写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6-0352-1 | 生成日期: | 2006-07-0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6〕145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高教司推动有关高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研究的通知,发挥高校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 |
教高司函〔2006〕14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及教育部与商务部《关于推动有关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通知》(教高〔2005〕10号)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教育部高教司和商务部信息化司于2005年共同组织并委托全国12所高校,结合各地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承担电子商务促进与推广工程项目,进行了电子商务案例调研、收集和整理工作。这些案例反映了电子商务的现实发展,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有借鉴作用,有助于高校开展案例教学。
今年,教育部高教司和商务部信息化司将组织全国30所高校开展2006年电子商务案例调研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调研工作的安排
(一)每所高校承担3-5个案例的调研收集整理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二)2006年度案例收集整理工作要求于2006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案例调研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商务部信息化司负责,并与承办高校签订协议。案例验收后,将按协议及完成情况向承办高校拨付调研经费。
二、案例调研工作的要求
(一)案例主要包括企业或单位电子商务业务模式、规模(人数、资产、营业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特点、技术水平、问题、建议等。
(二)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7000字。
(三)每个案例前附一页纸评语,简明扼要地概括出该案例应用电子商务的特点、模式、效果。
(四)如实记载案例,详实记录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情况,不加或少加评论。
(五)归纳总结,发现、提炼和推介好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借鉴其中的经验教训。
(六)通过总结案例中的问题,或不成功的案例,引伸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过程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七)注意案例追踪,对已有的重点案例要继续跟踪了解其发展变化,从发展的角度全面反映其应用情况。
(八)通过案例调研工作,丰富和充实高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深化理论研究。
(九)案例编写后要经过商务部组织的评审验收。
三、联系方式
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申屠晓琦 xqst@mofcom.gov.cn
梁庆丹 liangqingdan@mofcom.gov.cn
电 话:010-65197442 65197851
传 真:010-65197450
教育部高教司
联系人:宋光辉 songgh@moe.edu.cn
电 话:010-66097859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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