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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填报《“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7-0685-1 生成日期: 2007-10-15 发文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高司函〔2007〕168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含数字化教室建设)

关于填报《“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7〕168号

  你校上报的《“质量工程”2007年、2008年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方案申报书》,经专家评审拟定给予你校    数字化教室的建设任务,作为    年的项目。请填报《“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见附件)。评审专家认为填报《任务书》时,在《“质量工程”2007年、2008年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项目指南》基础上,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所购主要硬件设备中不要采购非计算机的东西。

  二、所购产品必须招标,不得指定厂商。

  三、中央下拨经费中要有10%左右的经费用于数字化教室的教师培训、日常管理、自己教学资源的建设以及不可预测性的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为校级领导。

  五、数字化教室可新建,也可改造提升现有多媒体教室,但功能必须实现以下4点:

  1、实现与Internet互联网连接或与卫星网联结

  2、每个教室不少于30台微机

  3、微机的操作系统要实现windows或linux

  4、与支援高校实现同步(或实时)授课

  5、实现共享支援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国家建设的精品课程及其他优质教育资源

  六、本次填写的任务书内容仅限于国家任务和支持经费范围,学校规划建设的内容可继续实施,但不包括在本任务书内。

  请于10月25日前将《“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报教育部高教司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wuy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40     传真:010-66020758

 高等教育司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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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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