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填报《“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7-0685-1 | 生成日期: | 2007-10-1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7〕168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含数字化教室建设) |
教高司函〔2007〕168号
你校上报的《“质量工程”2007年、2008年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方案申报书》,经专家评审拟定给予你校 数字化教室的建设任务,作为 年的项目。请填报《“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见附件)。评审专家认为填报《任务书》时,在《“质量工程”2007年、2008年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项目指南》基础上,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所购主要硬件设备中不要采购非计算机的东西。
二、所购产品必须招标,不得指定厂商。
三、中央下拨经费中要有10%左右的经费用于数字化教室的教师培训、日常管理、自己教学资源的建设以及不可预测性的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为校级领导。
五、数字化教室可新建,也可改造提升现有多媒体教室,但功能必须实现以下4点:
1、实现与Internet互联网连接或与卫星网联结
2、每个教室不少于30台微机
3、微机的操作系统要实现windows或linux
4、与支援高校实现同步(或实时)授课
5、实现共享支援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国家建设的精品课程及其他优质教育资源
六、本次填写的任务书内容仅限于国家任务和支持经费范围,学校规划建设的内容可继续实施,但不包括在本任务书内。
请于10月25日前将《“质量工程”对口支援工作数字化教室建设任务书》报教育部高教司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wuy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40 传真:010-66020758
高等教育司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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