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通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情况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8-0316-1 | 生成日期: | 2008-04-0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文字号: | 教高司函〔2008〕7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高教司2008年4月9日通报了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情况。 |
教高司函〔2008〕73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在你委的支持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行。现将我们2007年以来工作向你委通报如下。
1.组织体系建设
根据我国工程教育的现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情况,初步搭建完善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体系。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作为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下设秘书处和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2007年6月,召开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正式启动专家委员会工作。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在教育部领导下对专业认证过程实施监督与仲裁。2007年12月组织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在2006年度试点4个专业的基础上,按照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关系密切的原则新增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5个试点专业,组织成立了机械类和化工类两个认证分委员会和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类、轻工与食品类、环境类、交通运输类、地矿类、水利类7个试点工作组,同时,将建设部主持的土建类专业评估体系纳入专业认证体系。2008年1月组织成立了安全工程类试点工作组。
2.文件体系建设
2006年度试点工作开始以后,教育部积极组织专家,认真分析我国当前高等工程教育的实际,参考国际工程教育界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域的做法,按照等效的原则制定了一套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文件体系,并汇编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2007年初,秘书处根据06年度试点认证的实施情况和各试点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手册》有关文件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2007年6月,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等有关专业认证工作的文件和标准。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后,我部正式颁布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3.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9月,根据工作安排,我司组织了专业认证专家和学校培训会,对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成员和申请认证学校代表进行了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专业认证的理念,组织学习了专业认证有关的文件和标准,讨论交流了认证考查过程中应该关注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
培训会后,根据07年度专业认证试点整体安排,每个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分别受理了2个专业点的认证申请,10-11月份,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分别完成了试点认证专业的入校考查工作,并根据现场考查专家组的考查意见和认证专业的自评情况,做出对认证专业的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建议。2007年12月召开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大会,审查通过了18个专业点认证结论。
2008年在前述9个专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安全工程专业,继续开展认证试点工作,3月份在北京召开了2008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下一步将组织认证现场考查工作,9月份准备召开2008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大会,对上半年的认证结论进行审议,并讨论相关工作。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希望继续得到国家认监委的大力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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