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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度本科专业认证(评估)项目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9-0038-1 生成日期: 2009-01-2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文字号: 教高函〔2009〕6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财政部批准2008年度本科专业认证(评估)项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度本科专业
认证(评估)项目的通知

教高函〔2009〕6号

天津、上海、黑龙江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科专业认证(评估)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批准2008年度本科专业认证(评估)项目(名单见附件)。

  本科专业认证(评估)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执行,项目经费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执行。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深入研究并完善各专业标准和认证(评估)制度,推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评估)的健康发展。

  附件:   2008年度本科专业认证(评估)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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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7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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