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北京大学心理学等五个专业点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9-0069-1 | 生成日期: | 2009-03-0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高厅函〔2009〕10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我部批准北京大学心理学、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中山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疆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五个专业点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
教高厅函〔2009〕10号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新疆大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理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拓宽理科基地覆盖面,根据学校的申请,经研究,我部批准北京大学心理学、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中山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疆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五个专业点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各高校要按照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1998〕2号)精神,做好“基地”专业点招生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把专业点真正建设成为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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