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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9-07-2005-0327-1 生成日期: 2005-06-08 发文机构: 教育部等五部委
发文字号: 教民〔2005〕11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办学机构、招生录取、学制与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经费来源等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民〔200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改委,民(宗)委(厅、局)、财政厅,人事厅,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精神,制定了《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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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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