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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工作部署会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9-99-2016-0001-1 生成日期: 2016-01-04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民厅函〔2015〕24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召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工作部署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
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工作部署会的通知

教民厅函〔2015〕24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经商国家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1月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工作部署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面总结、深入交流第六次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第七次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培养任务;签订5年培养任务协议书。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9日(会期1天),8日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迎宾馆

  三、参会人员

  1.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2.外交部、国家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科院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1人。

  3.教育部规划司、学生司、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4.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山东省教育厅、厦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广州大学准备经验交流发言材料(1500字),介绍本单位在做好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并于2016年1月5日前将发言材料电子版报我部民族教育司(mzs633@moe.edu.cn)。

  2.请各参会单位于2016年1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新疆教育厅。

  3.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接送站服务。需住宿的与会人员请于2016年1月8日持会议通知到新疆迎宾馆前台报到(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92号,电话:0991-2595226)。不住宿与会人员请于2016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直接前往会场报到参会。

  新疆教育厅联系人:李勇13565888565 王昭然13209908623

  联系电话(传真):0991-7753832、7753854

  邮箱:1479655075@qq.com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联系人:申健、吴光

  联系电话:010-66097271、66096530

  附件:第七次协作计划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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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0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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