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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索引: 360A04-10-2008-0524-1 生成日期: 2008-09-03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人〔2008〕7号 信息类别: 干部人事人才
内容概述: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部决定,授予四川省绵竹市清平学校等90个单位“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追授四川省安县秀水镇第一中心小学教师刘小艳等25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盐亭县云溪中心小学教师蒲清等181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教人〔2008〕7号

  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地震灾害发生时,正值学校集中上课时间,灾区学校校舍倒塌严重,师生伤亡惨重,学校损失巨大。在这场特大自然灾害面前,灾区的老师们舍生忘死、英勇无畏、恪尽职守、顽强抗灾,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拼死保护学生,灾后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开展复学复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时代精神和崇高师德风范;未受灾地区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夺取全国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阶段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部决定,授予四川省绵竹市清平学校等90个单位“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追授四川省安县秀水镇第一中心小学教师刘小艳等25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盐亭县云溪中心小学教师蒲清等181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生死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拼死保护学生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危难时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畏艰难险阻,奋力抢救学生的拼搏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大灾面前,不屈不挠,振奋精神,迅速投身重建校园,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自强不息精神;学习他们视灾区群众为亲人,视支援灾区为己任,和衷共济、共度难关的团结协作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2.   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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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24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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