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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0-99-2016-0024-1 生成日期: 2016-11-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师厅函〔2016〕26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
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6〕2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掌握各地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核拨综合奖补资金,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53号)要求,请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总结与计划

  1.2016年中央综合奖补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2.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一是补助总体情况,包括已发布政策、实施县数、补助校数、补助教师数、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与2015年相比,补助政策及实施工作的变化情况等;二是公开公示及宣传监督等情况,包括实名制管理,各地公示、宣传渠道和方式,监督管理办法等;三是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包括乡村教师留任率,县城教师到乡村任教情况,地方、学校和教师对补助政策的反映等;四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建议。

  3.2017年实施计划。

  (二)基础数据

  各地实施情况的详细数据,数据截止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表格详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网址为http://jss.jszg.edu.cn)。

  (三)其他材料

  1.政策依据。省、市、县已经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正式文件扫描件(与上一年相比,政策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无正式文件依据的,相关数据不予认可。

  2.宣传材料。各地在教育部门网站开设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栏网址;有关实施情况的宣传材料和乡村教师对该政策的反响等材料(图片、新闻报道、视频等)。

  二、报送方式

  各省份通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上述材料,其中工作总结与计划和附表4《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实施情况汇总表》需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部教师工作司邮箱(baozhangchu@moe.edu.cn)。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6日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时至17时。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地上报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发放数据,是中央财政拨付综合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各地统一发放的乡镇工作补贴不能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统计范围。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指导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做好数据审核把关工作,务必做到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

  张 嵩 010-66097671

  陈 敏 010-58807025(技术支持)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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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9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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