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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的决定
信息索引: 360A11-04-2008-0239-1 生成日期: 2008-01-21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督〔2008〕1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公布达到“两基”基本要求县级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8〕1号

  2007年是“两基”攻坚的决战之年,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克难攻坚,迎难而上,认真落实攻坚规划,扎实推进“两基”工作,取得新的成绩。7个省(区)的51个县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的“两基”验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这51个县达到现阶段“两基”要求,其中有7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在公布的第十三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有15个需要复查的县。经审查,12个县消除了薄弱环节,达到了“两基”要求,还有3个县需要再次复查。  

  现将第十四批“两基”县名单和第十三批“两基”县复查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已实现“两基”的县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继续把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需复查的县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两年复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县,将撤销其“两基”县称号。

  附件:1.全国第十四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

     2.第十三批“两基”县复查结果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名单的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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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21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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