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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1-04-2024-0003-1 生成日期: 2024-05-0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督函〔2024〕1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督函〔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经组织开展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实地核查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我部决定认定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56个县(市、区)为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希望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已通过认定的县(市、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

教 育 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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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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