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1-04-2024-0003-1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督函〔2024〕1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
教督函〔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经组织开展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实地核查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我部决定认定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56个县(市、区)为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希望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已通过认定的县(市、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教 育 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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