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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1-99-2016-0012-1 生成日期: 2016-11-07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督〔2016〕5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讲话。

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
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
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教督〔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2016年10月20日—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深化督导改革 提高治理能力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教育部

  2016年10月28日

  深化督导改革 提高治理能力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0月20日)

  在“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全党全国喜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之际,我们召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很有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督导改革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落实下一阶段教育督导改革重点工作,同时聘任第十届国家督学,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刚才,有关地方同志和国家督学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结合实际,从不同角度就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履行国家督学职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听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教育督导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为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强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把教育督导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习近平总书记以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满怀深情地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亲自考察各类学校,给青年学生回信,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多达196次。今年教师节,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总书记担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召开28次会议,其中涉及教育的就有6次,审议通过了9个文件。特别是专门审议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强化教育督导对教育扶贫重大项目的监管和指导作用。这都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对教育督导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教育督导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积极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教育科学决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教育督导能力有新提升。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首次成立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14年,教督委印发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对教育督导改革作出了总体规划,推动教育督导成为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和亮点。一是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建立了基本包括各级各类教育的20余项督导评估规章制度。近2/3的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地方教育督导法规,天津、上海、重庆、云南、江西、新疆已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局面初步形成。二是机构职能进一步加强。调整优化了国家层面的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28个省(区、市)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形成了地方教育督导机构改革的基本框架。三是督导队伍进一步壮大。印发了《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对督学的聘任、责权、培训、考核等作出了全面规定,各级督学培训、督学管理进一步加强,督学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导工作队伍。四是督导方式进一步创新。实行了对地方政府领导约谈、公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评估结果公开、复查监测等系列制度。探索了“地方自查、国家抽查、部门联动,交叉互查”的工作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网评工具,建立了多个督导评价平台,“互联网+”教育督导初具雏形,科学性和时效性显著提高。

  第二,督政工作得到强化,促进国家教育政策落实有新成效。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加强对政府教育责任的督促,有力保证了重大教育政策项目的落实,促进了教育公平。一是倾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机制,这是继“两基”之后最大规模的督政工程。截至目前,已有145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占全国总数的50%。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所有县(市、区)都通过了国家认定。二是强力推动薄弱学校条件改善。启动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制定了专项督导办法。工程覆盖全国2600多个县近2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规划投入5000多亿元,惠及4000多万学生,被誉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史上中央财政投资最大的单项工程”。上个月,在兰州召开了现场推进会,目前基本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三是大力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启动至今,共29个省份1504个县实施,仅中央财政就累计安排1591亿元,受益学校13.6万所、受益学生3360万人。四是全力推动各项教育政策执行。组织开展了教育财政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教育信息化、春秋季开学等近百次专项督导。五是有力开展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查。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监管,强化师德师风监督,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保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哪里有教育问题,哪里就有教育督导”,为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督学方式更加规范,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新作为。近年来,我们从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入手,改进和加强督学工作,有效保障学校健康发展和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一是构建起学校常态督导机制。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认定,为全国30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0万余名责任督学,建立起一支活跃在学校的督导“常规军”。二是构建起学校管理评价机制。重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评价工作,围绕规范学校管理研究制订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学校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三是构建起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研究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并开展试点工作,督促学校优化教育教学过程,落实育人目标。

  第四,评估监测有序开展,保障教育质量提升有新开拓。我国教育评估监测工作体系初步建成,进一步丰富了教育督导的内涵。一是建立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颁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在全国全面开展监测,“中国PISA”迈出重要步伐。二是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评估机制。普通中小学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以及本科院校合格评估、专业评估、教学质量评估等稳步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扎实进行,成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

  可以说,自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教育督导事业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首次成立了国家层面的教育督导机构,实现了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覆盖,形成了督政与督学并重、督导与评估并重的工作格局,在推动教育管办评分离上迈出了重大步伐,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多年来,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概括起来,一是坚持服务导向。以服务人民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提高监督和指导能力,保驾护航作用更加突出。二是坚持改革导向。成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明确教育督导相对独立的地位,增强了权威性和客观性。三是坚持法治导向。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及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目的、内容、程序、方法,确保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发现问题、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些经验要在今后进一步发扬光大,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

  事非经过不知难,成如容易却艰辛。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的关心支持和全力配合,离不开教育督导战线全体同志的辛勤努力,特别与广大督学的无私奉献、积极作为。广大兼职督学一身二任,既有繁重的本职工作,又出色完成了许多教育督导任务,不愧是教育事业的功臣。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向关心和支持教育督导事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期。教育督导作为法定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实行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亟需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完善体制机制,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必须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我们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指出的,“放管服”改革实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将更多涉及长期形成的利益格局的调整、权责关系的重塑、管理模式的再造、工作方式的转型。教育“放管服”改革,关键就是要做好“管办评”分离。一方面,要向地方政府放权,向学校放权,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上来,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另一方面,要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强化对地方政府和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管。解决好教育监管、评价缺位的问题。在这一改革中,教育督导既是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教育评估监测的统领者,可谓举足轻重。从一定意义上讲,教育管办评分离,首先是“管办督”的分离,教育督导改革是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牛鼻子”。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准脉、打准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上动真格、出实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必须牢牢立足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深入实施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已跃居世界中上行列。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人才和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还要清醒看到,与经济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教育期盼相比,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教育领域还存在不少差距,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政府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不同程度上存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必由之路。首先,这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才能形成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但从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来看,督政还基本限于义务教育领域,临时性、政策性检查多,尚未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对督导评估结果不够重视,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和纠正,尚未建立有效的督导问责机制。其次,这是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暴力事件、师德败坏事件等时有发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乱收费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热点难点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督导制度不完善,对学校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不够。再次,这是保障教育质量提高的需要。虽然从国家层面已明确由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统筹开展评估监测工作,但许多地方对这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一致,没有实现归口管理,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监测缺乏科学规划,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现象还没有消除。教育督导既“督”又“导”,不仅体现刚性约束,还要提供指导和服务,必须推进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手段创新,才能紧贴教育工作的实际,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第三,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必须有效应对自身能力不足的新挑战。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恢复重建已近40年,成就显著、贡献巨大。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教育督导的制度设计仍不尽完备,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如,教育督导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从整体上看,大部分地方教育督导机构改革进展缓慢,职能调整与国家层面不相对应,难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督学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督学资格准入、录用、培训、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还不够具体,各地各级督学队伍还普遍薄弱,专职督学数量较少,督学专业化水平不高。督导评估技术和手段还不够丰富。教育督导工作的程序还不够严格,大数据督导、“互联网+”督导处于起步阶段。评估监测资源分散、各自为战,缺乏统筹整合,社会专业评估力量薄弱。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已全面展开,但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工具方法还是空白,教育评估监测的专业化程度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要求,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关乎全局、时不待我,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力有序地把教育督导改革推向纵深。

  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教育督导改革目标任务落地生根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立足新的起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水平,更好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责,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第一,以保障教育优先、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推动督政机制改革。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是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项教育重大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尽快出台《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制度,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责任,实现综合“督政”新突破。二是完善专项督导制度。针对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督导。要加强对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营养改善计划、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等重大决策项目的督导。要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制度,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三是完善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制度。各地各级要认真制定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关注广大师生利益,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解决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建立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制度。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对各地完成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以服务立德树人、规范办学为重点,推进督学方式创新。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许多是由于学校办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为此,要加强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监督,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治校能力。一是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督学的责任、权力和工作保障,充分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科学规范地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构建常态化督导机制。二是完善学校管理评价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积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管理的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突出学校自我评估的主体地位,加强学校内部视导和评价工作,形成内外结合的良性互动督导机制。

  第三,以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为重点,健全评估监测体系。科学的评估监测是发现问题的手段,是有效开展督政、督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统筹规划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工具。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和地方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情况监测制度。二要加强评估机构队伍建设。尽快整合评估监测资源,做强教育监测专业机构,壮大评估监测队伍。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社会专业评估机构,把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入市场机制,确保评估监测的质量效益。三要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全面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以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监测。扎实做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继续开展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积极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引导高校立足自身优势,办出鲜明特色,促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四是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进我国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程序、工具、结果处理和运用方式等,提高我国教育质量监测的国际化水平。

  第四,以完善体制、加强队伍为重点,强化教育督导权威。科学规范的教育督导,直接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效和水平。必须更新理念、廓清思路,不断激发教育督导活力,强化教育督导保障。一要落实制度保障,强化教育督导法制权威。各地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完善本地教育督导法规规章,归口管理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统筹安排督导评估事项,严格控制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项目和次数。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各项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完善督导流程,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要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结果公开力度,做好督导报告的发布工作,做到阳光督导、公开督导。要强化问责,健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二要落实组织保障,强化教育督导行政权威。督导体制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关键还是看各级领导认识是否到位。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困扰改革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调整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整合力量,尽快完成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明确职能和定位,规范名称和设置,建立起从国家到地方统一规范的教育督导机构。三要落实队伍保障,强化教育督导专业权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和设置教育督导部门的人员编制,增加专职督学人数,充实教育督导力量。要扎实做好督学分类分级培训工作,加强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制定督学晋职晋级、提高待遇的政策,形成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还要积极探索教育督导的新方式、新方法,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同志们,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督学队伍的能力水平关乎教育督导事业的成败。我们经过严格遴选,确定了今天聘任的第十届国家督学,比上届增加了72名,共243名。督学人选覆盖了政府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教学等各个领域,基本实现了构建一支精干、高效、专业的国家督学队伍的初衷。国家督学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和期待。大家一定要珍惜荣誉,勤勉工作,不辱使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此,我提四点希望:

  一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本着对国家、对教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教育督导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工作。二是加强研究,勇于创新。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国家督学必须更加重视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要研究探索教育督导规律,善于从不同角度把问题看透,从不同的路子提出新的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三是深入一线,服务人民。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查实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真正做到督学一任、造福一方。四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既要有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的责任感,也要有坚持真理、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勇气和智慧。要做到严格自律、风清气正、秉公执法、真督实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树立国家督学的良好形象。各位督学都是优秀的行政管理专家、教育专家,相信也一定能成为教育督导的行家里手,在督学岗位上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同志们,面向未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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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2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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